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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之下稳就业就是稳大局

2020-03-13


作者:毕京福  沈伟智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是稳大局的关键。这次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我国发生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发生以来,企业复工复产时间推迟,劳动力返岗时间错后,地面招聘求职活动暂停,服务业和中小微企业稳岗压力骤增,对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和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了较大影响。习近平总书记在2月23日召开的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要变压力为动力、善于化危为机,加大政策调节力度,全面强化稳就业举措,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疫情之下,实施好就业优先政策,根据就业形势变化调整政策力度,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成为稳大局的迫切需要。

   
新冠肺炎疫情

凸显就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稳就业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重要保证。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疫情下的就业工作,对于保障企业用工、促进生产恢复、保障和改善民生、稳定社会预期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事关“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实现,事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打赢脱贫攻坚战。
    稳就业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越是发生疫情,越要注意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特别是要高度关注就业问题,防止出现大规模裁员。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的阶段,要全面深化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的全方位改革,做好就业工作尤为重要。只有克服疫情造成的负面影响,努力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才能避免经济运行发生系统性风险,提高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带动能力,从而不断改善民生,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足感。
    稳就业是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基础保障。李克强总理多次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对稳就业作出具体部署,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突出抓好稳就业这一“六稳”的首要任务。疫情防控和稳就业不是简单的对立关系,而是相互依存、相辅相成。一方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是稳定和促进就业的前提、基础和重要条件。另一方面,促进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是保障疫情防控物资需要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的有力支撑。虽然复工复产可能出现大规模人员流动和聚集,存在疫情进一步扩散传播的潜在风险。但是,持续有效推动重要关键领域和行业有序复工复产,从根本上有助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应坚持依法防疫,科学防疫,正确认识并处理好两者关系。   


新冠肺炎疫情

对就业产生较大影响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较大冲击,特别是短期内的经济增长、消费拉动、就业稳定、服务业需求、中小企业发展等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和影响。当前,企业开工复工普遍推迟,劳动者返岗务工也相应延后,旅游、餐饮等服务业、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大,市场招聘需求下降,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难度增加,企业用工难和劳动者就业难并存的结构性矛盾更为突出,给今年的就业工作带来挑战。

    从总体来看,疫情对就业造成很大压力。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就业形势将更为严峻复杂,稳就业任务将更加繁重艰巨。短期影响主要表现为减少就业存量,同时就业需求人数增长,出现“阶段性错位”。据数据显示,山东省今年需在城镇就业的新成长劳动力约105万人,去年结转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约45万,新增失业人员约50万人,预计将有200万人以上的就业需求。
    从产业来看,疫情对第三产业就业岗位冲击最大。新冠肺炎疫情对旅游业、餐饮业、交通运输业、批发和零售业、社会服务业等第三产业就业岗位冲击最大。一方面,这些行业均属于流动性行业,既服务于流动人群,本身又多由流动劳动者来从事,而防治工作基本要求恰恰是减少跨区域流动。另一方面,第三产业云集大量小微企业,多为劳动密集型企业,吸纳大量就业人员。所以,疫情直接影响第三产业就业岗位当期存量。据国家统计局初步核算结果,2019年第二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39.0%,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53.9%。疫情对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经济活动的影响机制存在着明显差异,对于第二产业主要集中于供给侧(生产)行为的影响,其恢复和后续补救的弹性大;而对第三产业的影响集中于即期需求,造成的损失更加直接,且难以恢复。
    从行业来看,大部分行业受到负面影响。疫情冲击下,许多行业和企业直面市场的严峻考验,好的企业趁机转型升级,凤凰涅槃、脱颖而出,也有部分企业受限于各种条件,被市场淘汰。在餐饮服务业,《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中国餐饮业经营状况和发展趋势调查分析报告》显示,疫情期间,93%的餐饮企业选择关闭门店,其中73%的企业关闭旗下所有门店,8%的企业关闭旗下八成以上的门店。恒大研究院发布的《疫情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分析与政策建议》指出,仅春节7天假期,国内餐饮零售额就有5000亿元损失。在电影娱乐业,7部春节档主要影片宣布撤档,不少大型院线也选择暂停营业,春节档近乎颗粒无收。在交通运输行业,交运行业出行人次减少约七成。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布,1月29日(正月初五),全国铁路发送旅客293.7万人次,同比减少826.7万人次,下降73.8%;1月30日,全国铁路预计发送旅客320万人次,同比减少74.7%。在保险业,若疫情短期内得不到有效抑制,依托于线下代理人获客的寿险、依托于航运经营的财产险的业务开展会受到较大影响,虽然目前防疫工作以财政兜底,但若时间延长,疫情扩散,以医疗险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健康险企业则面临赔付增长的不良影响。在金融业,更多体现为冲击人们的未来预期、影响市场情绪,进而给金融市场带来扰动。商业银行不良率将有所上升,部分业务将受冲击。在IT行业,新型肺炎疫情给整个行业带来的更多是机遇,将会造就更多就业机会。因防疫需要,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受到高度重视,无人驾驶、无人超市等人工智能优势体现得淋漓尽致。
    从影响时间来看,疫情对就业负面影响是短期的。疫情对就业总体影响的程度取决于疫情持续时间。疫情发生后,各级政府迅速作出部署,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目前,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其后续对就业的总体影响也有限。根据中国社科院人口所初步分析,由于第二产业停工和第三产业中部分行业停业,可能会使一季度城镇调查失业率上升0.3%。总体上看,此次疫情只是造成短期负面冲击,并没有改变经济发展基本轨迹,疫情结束后,经济活动会迅速恢复,对全年的新增就业目标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从群体来看,疫情对农民工和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造成更大压力。在新增就业和就业岗位数减少的情况下,农民工和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将受到更大影响。农民工就业方面。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年全年农民工总量达到29077万人,其中本地农民工11652万人,外出农民工17425万人。这些农民工大都分布在城市的建筑、餐饮、服务等流动性行业。由于疫情防治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减少跨区域流动,防止交叉扩散,企业全面复工复产受到限制,部分企业因受到冲击关闭和停业,农民工就业受到较大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相关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高校应届毕业生874万,同比增加40万人,再创历史新高。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企业减员减招现象比较突出,中小微企业面向应届生的新增岗位大幅缩水,应届生关注度比较高的互联网、金融、房地产等行业,新增应届生岗位平均降幅达三成多,毕业生就业进度进展明显比往年缓慢,毕业生就业面临十分严峻形势。
    值得注意的是,疫情给经济带来冲击的同时,也带来新发展机遇,催生一些新消费需求和新业态,拓展新就业空间。医疗卫生行业需求增长。本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给人们日常健康防护敲响了警钟,大众日常健康卫生需求极大增长,医疗医药及相关行业将走上发展快车道。云服务平台纷纷涌现。由于无法复工复课,在线教育、线上办公和线上服务等云服务优势进一步凸显,与之相应的人力资源需求也同步扩张。
    总的来说,疫情冲击是短期的,总体是可控的,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我国就业局势总体稳定的基本面也没有改变。一方面,把稳就业摆在“六稳”之首,更大力度地实施就业优先政策,采取了一系列应对疫情影响稳就业的政策措施。另一方面,近年来中国经济总量持续增加,对就业的拉动作用日益增强,为稳就业提供坚实支撑。

    

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需打好就业工作“组合拳”
 
    稳就业首先要稳企业。就业是民生之本,企业作为社会财富的主要贡献者,更是创造就业岗位的主力军。确保企业在当前困境下的生存和发展,是实现稳就业的必要前提。
    一是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用工需求。要建立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用工保障制度,聚焦重点企业和省级重点项目,针对用工困难问题建立即时响应机制,设立用工服务专员,“一对一”提供用工服务;要扩大线上招聘服务,加大线上招聘力度,推行视频招聘、远程面试,动态发布岗位信息,实施“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线上春风行动。鼓励进行网上面试、网上签约、网上报到,打造“互联网+”就业服务新模式;要组织劳动者安全有序返岗。组织点对点的定制化运输服务,保障员工返岗安全便捷畅通。指导企业落实防疫措施要求,鼓励企业吸纳本地求职人员就地就近就业,提高复工率。
    二是全力帮助企业稳岗位。要进一步降低社保成本,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允许缓缴社会保险费。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要加大稳岗返还,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和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提高稳岗返还标准,放宽稳岗返还裁员率标准;要规范企业裁员行为。支持企业与职工集体协商,采取协商薪酬、调整工时、轮岗轮休、在岗培训等措施,保留劳动关系。对拟进行经济性裁员的企业,指导其依法依规制定和实施职工安置方案。
    三是加强对企业金融和财税支持。鼓励银行完善金融服务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增加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对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等政策性引导较强的地方进行奖补;对不裁员的小微企业给予工资补贴,可以根据职工人数,按照本地区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给予企业补贴。四是要加大政策协同。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制定改革发展、产业调整、社会管理等重要政策时,坚决杜绝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一刀切”做法,避免集中停工停产停业,最大限度减小对就业的影响。
    恢复原有岗位,创造新岗位。积极恢复原有岗位和创造新的就业机会,是适应疫情缓解后社会生产恢复正常和复苏发展的需要,也是应对疫情造成就业岗位存量减少的直接措施。
    一是做好恢复和创造新岗位准备。有关部门应加紧制定重振计划,为疫情过后迅速恢复原有就业岗位、创造新就业机会做好准备工作。要做好就业发展计划。根据旅游业、餐饮业、商业、社会服务业的重振规划,做好人力资源开发和配置工作。
    二是挖掘内需带动就业。要实施社区生活服务业发展试点,开展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试点工作,深入推进家政培训提升行动和家政服务领域信用建设专项行动;要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向重点人群提供服务。
    三是全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要鼓励支持返乡创业,支持建设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农村创新创业和返乡创业孵化实训基地。结合返乡入乡创业人员需求,在省外和省内重点市设立返乡创业服务站,实施返乡创业能力提升行动,加强返乡创业重点人群、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农村电商人才等培训培育;要加大返乡入乡创业企业金融支持。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实施力度,建立信用乡村、信用园区、创业孵化示范载体推荐免担保机制;要认定培育一批省级创业创新示范综合体,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资金链、政策链“五链统筹”、深度融合。鼓励创业孵化基地(园区)、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在疫情防控期间降低或减免创业者场地租金等费用;要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鼓励和支持更多劳动者创业创新。
    四是支持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要支持劳动者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要研究完善支持灵活就业的政策措施,明确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人员劳动用工、就业服务、权益保障办法。   
    五是培育壮大新动能拓展就业空间。加快5G商用发展步伐,大力发展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绿色石化、智能家电、汽车等战略性产业集群,加强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领域基础设施投资和产业布局,进一步拓展新就业空间。  
    加强重点群体帮扶。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工是受疫情影响最为直接和明显的重点群体。加强重点群体帮扶,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是稳定就业局势总体稳定的重中之重。
    一是稳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要对毕业生状态和心态进行调查,了解疫情影响下毕业生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尽快研究推出精准性政策措施;要组织高校联盟集中招聘、校企地三方就业协作招聘活动;开展高校毕业生招聘专项行动,推行就业手续秒办、简办服务,大力推广网上签约、网上报到、网上改签等网上就业服务,畅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要扩大选拔录用选调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青鸟”计划、青年见习计划和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规模,公开招聘一批乡村教师、医生、社会工作者充实基层;要开设就业指导“云课堂”,推出一批在线职业指导课程,组织公共就业服务专家,解答毕业生求职就业关心的问题,提供职业指导和心理辅导,引导用人单位推迟面试体检和签约录取时间,帮助毕业生顺利毕业、尽早就业;要扩大就业见习规模,适当提高补贴标准,支持企业开发更多见习岗位;要开展一系列就业创业政策推介活动,发布政策服务清单,扩大基层就业、企业吸纳、贷款贴息、税收优惠、灵活就业等政策的知晓面,确保政策落地生根见效,让高校毕业生能够得到实惠。
    二是稳定农民工就业。要鼓励低风险地区的农民工尽快返岗复工,采取“点对点、一站式”直达运输服务;要帮助农民工掌握居家线上求职应聘操作流程,在确保防疫安全前提下,组织不具备线上求职条件的农民工参加视频面试。劳务输出地和输入地要精准对接,优先组织贫困劳动力实施“点对点”集中运送到岗,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开展贫困劳动力有组织劳务输出的,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要有序引导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推动疫情较轻地区的各类经营主体、工程项目尽早复工复产,推荐贫困劳动力优先上岗。鼓励临时增设的保洁环卫、防疫消杀、卡点值守等岗位优先吸纳贫困劳动力。鼓励参加春耕备耕等农业生产,支持各类农资经营主体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要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加大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推广应用力度,实现农民工工资支付网上动态监管,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三是帮助困难人员就业。要及时将受疫情影响的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完善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制度,重点对零就业家庭成员、建档立卡适龄贫困劳动力等开展即时就业援助。对市场上难以就业的要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加快线上登记失业和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确保失业人员应发尽发、应保尽保。
    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大力提升劳动者素质,可以有效减少结构性就业矛盾的影响,为稳定和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奠定良好基础。要提高疫情时期劳动者与就业岗位匹配度,有效利用线上平台,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一是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要聚焦就业重点群体、特色产业、市场急需工种,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鼓励支持更多劳动者参加培训;要开展家政服务等特色培训,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要支持各类企业和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合作建设职工培训中心、企业大学和继续教育基地;要支持企业自主开展在岗职工职业技能培训,鼓励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利用师资和实训资源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二是支持鼓励劳动者参与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既是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的重要途径,也是减少疫情期间人员聚集的有效方式。要免费开放线上职业技能培训资源,提升线上职业技能培训资源质量,完善线上职业技能培训配套服务,加大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扶持力度。    
    三是扩大技能人才培养培训规模。要推进落实职业院校奖助学金调整政策,扩大高职院校奖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要推进各地技师学院、技工学校纳入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
    四是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要建立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并重、纵向贯通和横向融通并行的职业教育制度;要建立专业布局动态调整机制,健全人力资源统计、市场预测、供求信息发布制度,持续调整优化技能人才培养结构,满足社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要按照多元化投入、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方式,建设共享性的大型智能(仿真)实习实训基地,提升人才技能水平。
    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在缓解疫情冲击带来的社会压力、落实就业和人才政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是特殊时期做好就业工作的现实需要。
    一是调整部分公共就业服务形式。要改进招聘活动的组织形式。暂停举办现场招聘活动和跨地区劳务协作活动,开展线上“春风行动”,防止人员聚集性疫情发生。
    二是加强劳动者就业服务。要通过手机、微信、QQ等线上手段,及时排摸劳动者就业需求,并针对性做好岗位推荐工作;要为获取公共就业服务信息提供支持。加大网络服务事项宣传力度,引导劳动者网上求职、网上办事;要加强对求职者职业指导,分类施策,积极通过各类线上手段针对性地提供政策宣传、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创业指导等公共就业服务;要切实做好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工作。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不得发布拒绝招录疫情严重地区劳动者的招聘信息,不得以来自疫情严重地区为由拒绝提供服务及招用相关人员。
    三是完善公共就业窗口服务。要落实好就业培训窗口疫情防控安全措施,统筹安排公共就业服务窗口接待资源。对必须由服务对象赴窗口办理的业务,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预约方式错峰服务,避免人群集聚。大力推进不见面服务和网上办事,对于确需接收和反馈纸质材料的,可探索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实现;要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提高线上线下服务质量。
    加强就业形势监测预警。健全就业信息监测机制,加强就业形势监测预警,可以及时、有效、清晰地了解新冠肺炎疫情对就业的影响程度,全面了解劳动力市场中存在的问题,为提出针对性防控措施做准备。完善失业人员信息登记和共享。健全就业信息监测系统,开放线上失业登记入口,完善城镇调查失业率制度,实现失业人员基本信息、求职意愿和就业服务跨地区共享。加强重点企业用工监测。密切跟踪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和用工影响,加强规上企业、重大项目和中美经贸摩擦、去产能、环保治理涉及企业用工监测。及时发布失业预警。加强移动通信、交通运输、社保缴纳、招聘求职等大数据比对分析,多维度开展重点区域、重点群体、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时段就业监测,及时发布失业预警。

    劳动者要积极应对疫情的挑战。每一名劳动者都是就业工作中的有机组成部分,都要按照稳就业工作的相关要求和部署,积极应对疫情挑战,形成稳就业工作的强大合力。消除心理恐慌。保持积极乐观心态,消除疫情带来的心理恐慌,冷静梳理自身求职需求和方向,规划好职业发展。进行网上求职。求职者可以登录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寻找工作,也可以发布简历信息在线求职。要了解企业可能采取的线上面试、笔试等远程招聘方式,以及可能涉及的相关环节和问题。在线学技能。劳动者可登录人社部门指定的培训平台,根据自身职业规划,选择适合的培训项目,参加理论课程培训,为求职找工作充电蓄能、增加砝码。维护自身权益。如果劳动者在求职就业、离职过程中,遇到就业歧视、工资拖欠等问题,可以拨打12333热线电话,及时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举报,获取劳动仲裁调解和执法监察帮助,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作者单位:山东省就业促进会)